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今日上午,通州法院集中審理5起醉駕案,36歲的女司機劉艷菊和45歲的公司經理商海超等人獲刑。
  庭審後,通州法院通報,該院調研“醉駕入刑”3年來審理的353件“醉駕”案發現,近7成醉駕案是由車禍受害方司機報警“點炮”,真正被交警設卡查出來的酒駕案,兩年減少9倍。
  據悉,自2011年5月1日全國開始實施“醉駕入刑”至今3年間,通州法院共審理醉駕案件有353件。
  通州法院分析發現,從案發地點看,“酒駕”案件多發生於市區,城鄉結合地區次之,遠郊鄉鎮較少。全部案件中,市區占80件,梨園地區53件。
  從案件來源看,醉駕案來自三類,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後報警,二是交警設卡攔截,三是發生民事糾紛後報警。而在全部案件中,因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案發的最多,有244件,其中由受害一方司機報警“點炮”致案發的占到近7成。其中交警設卡攔截查獲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數逐年遞減,第一年查獲62人,第二年查獲28人,第三年僅查獲6人,兩年減少9倍。
  通州法院法官介紹,從判決結果看,353件醉駕案被告人全被判處監禁刑,無一適用緩刑,平均刑期約3個月。  (原標題:交警查出酒駕案 兩年減9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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